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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开山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1.2021年1月,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山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正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开山流体机械有限公司向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采购蒸发冷、冷却器及配件累计2,557.3万元。你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杨建军担任浙江开山银轮换热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述采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你公司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4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且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避表决。2.2021年1月,你公司将3.0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开山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开山股份2022叁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7.0亿元,同比上升4.9%;归母净利润3.3亿元,同比上升43.64%;扣非净利润3.13亿元,同比上升41.58%;其中2022年第叁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87亿元,同比上升13.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9947.51万元,同比上升25.1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394.41万元,同比上升20.99%;负债率55.13%,投资收益723.11万元,财务费用5387.99万元,毛利率30.77%。
开山股份(300257)主营业务:螺杆空气压缩机、螺杆膨胀发电机及应用于其他领域螺杆压缩机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自营地热电站的建设运营和地热发电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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