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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业设备代理商这么多年,有几点体会,说出来供大家批评指正:
1、代理商不是经销商和分销商。代理商是设备生产厂和终端客户之间的桥梁,纽带和粘合剂。国外很多大公司之所以采用代理商模式就是出于优势互补的想法。代理商有自己的文化,员工和售后服务能力,有资金实力。可以垫付资金,有时候很苛刻的付款方式也可以接受。而生产厂受制于公司性质,流动资金和地域广大,有时候难免顾此失彼。
2、代理商可以提供更优惠的服务,更低廉的价格,甚至亏本也会销售。因为做大一片市场才能有所收益。生产厂出于财务成本管控,价格和付款方式往往比较死板,有时候无法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3、代理商可以提供延保服务。针对不同市场,可以细化服务方式,采取差异化措施,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客户要求。而生产厂往往采用统一模式服务,无法满足更多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4、代理商是沟岔分流,是支线小船。生产厂是大江大河,是航空母舰。双方互为依存。销售方式到底是采用直销还是代理模式,还是混合模式,取决于公司的基因,胸襟和发展理念。无论采用哪一种销售模式,都要互相信任,遵守行业规则和不同销售模式的内涵。想占有所有销售模式的优点为一己之私的想法,是一厢情愿。
从本质上来说,销售模式没有优劣之分,只有规则执行力优劣之分。
老板厂家有厂家的苦衷,代理商有代理商的苦衷,大家彼此照顾,彼此体谅,才能行稳致远!
再说一遍,那些夫妻店式的公司不是代理商,是分销商或者经销商,不在本人这次讨论之内。大家不要对号入座,更不要刻舟求剑,自寻烦恼。